真的是拼命按捺,孟礼腰侧伤口恢复很好,现在贴着医用抗菌愈肤贴。
路秦川记得之前那里是沾上油画颜料,现在又贴别的,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?
轮到他的话,他又该留什么痕迹?
什么痕迹显眼、能留得久?
最好永远不消。
何遣,该死。
在医院的时候孟礼说起落疤,毫不在意,路秦川希望他在意。
要是他身上别的男人留下什么永久性的痕迹,路秦川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。
他的脖子真会扭啊,路秦川的手想勒上去,想一寸一寸收紧五指,想看他的脸上由于气血不畅露出紫红的颜色。
他的脸现在太白了。
他又丝毫不自知,他还那么爱冲动,总是置身于一些危险的境地。
他的脖子也太白了。
还那么细,偏偏那么硬气,说话做事总是挺胸抬头仰脖子。
他说一些正义凛然的话,做一些路见不平的事,为什么?在路秦川眼里都像是邀宠售色。
得亏是冯曼语是异性,不然路秦川真的要给孟礼换经纪人。
他的腰倒是很安生没扭,因为疼吧,腰侧那个位置,伤口不深但是容易牵扯到的肌肉群很多,稍微动作牵到就会疼。
有时候不可避免牵到,可他不会喊疼,他蹙起好看的眉毛,他咬嘴唇,他吸气,他会有一百个反应,他不会喊疼。
不会喊疼,不会求饶。
所以那天在车上,他软着嗓子说“哥你疼疼我呗”,路秦川差点受不住。
那太稀有,路秦川有时候忍不住设想使用一些狠手段逼他就范,下回是不是该绑到窗户边上。
孟礼的服软,太难得了。
差不多得了,那次车里他还说。
这种在别人嘴里听起来警告、威胁意味更多的话,从孟礼嘴里说出来,就是示弱。
喜欢。
不是喜欢孟礼,路秦川嗤之以鼻,这种演技高超没有真心的人,这种出卖身体换取利益的人,路秦川不会喜欢的,不会再喜欢。
他只是,只是喜欢孟礼的服软。
他喜欢的是征服,就像征服一辆改装车,就像征服一方红土场,他喜欢征服孟礼。
挑衅的、放浪的、难以捉摸的、野性难驯的、桀骜的,这么一个人低头、服软,向你摇尾乞怜,臣服在你身下,这样的滋味路秦川不知餍足地沉迷,食髓知味。
“大点声,”